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訊
最近開始研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訊,與大家分享以下:
請領資格
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,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:
1. 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。
2. 子女滿3歲前。
3.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,辦理育嬰留職停薪。
給付標準及期限
1. 給付標準:
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按月發給。
2. 給付期限:
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,以發給1人為限。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,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不得同時為之。
請領手續
符合條件之被保險人,應檢附下列文件,直接(或郵寄方式)向勞工保險申請:
1.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2.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。
3.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。
4.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範例及書表下載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9iC78cQ4bJE%3d
資料來源: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/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