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訊

最近開始研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訊,與大家分享以下:

 

 

請領資格

     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,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:

 1.  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。

 2.  子女滿3歲前。

 3. 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,辦理育嬰留職停薪。

 

給付標準及期限

1.  給付標準:
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按月發給。

2.  給付期限:
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,以發給1人為限。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,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不得同時為之。

 

請領手續

符合條件之被保險人,應檢附下列文件,直接(或郵寄方式)向勞工保險申請:

1. 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2. 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。

3. 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。

4. 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
 

範例及書表下載

 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9iC78cQ4bJE%3d

 

資料來源: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/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

 http://www.bli.gov.tw/